[案例]张男与刘女于2010年登记结婚,婚后未育。张男于婚前贷款购买房屋一套,婚后房产证登记在张男名下,房贷由张男一人自行偿还至今,现因双方协议离婚,女方咨询房屋如何处置?
律师解析:根据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: “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,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,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,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,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。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,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,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。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,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,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”
张男与刘女因为婚后未育所以协议离婚,说明两个人都比较理智,因此协商处理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问题相对来说比较容易一些,为此,律师针对刘女的困惑进行了详细的解答,律师帮助他们起草好了离婚协议书,两人到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,这样不至于因为离婚而导致两人成为仇人,避免了激化双方的矛盾。
山东齐稷律师事务所 边昌波律师 电话:135064417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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